已按照未開票收入申報納稅的業務突然需要補開發票怎么辦?創業無憂總結了臨時開票權限相關的常見問題,今天來為大家答疑解惑,一起來看看吧。
Q1:我有一筆發生在2018年11月的業務,已申報繳納稅款但未開具增值稅發票,現在還能不能按照原來16%的稅率開具增值稅發票呢?
創業無憂:具體是否選擇使用原稅率開具發票,需根據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判斷。對于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2018年5月1日后、2019年4月1日前的業務,適用原16%的稅率納稅和開具發票。納稅人可以通過申請臨時開票權限去開具原稅率發票。
Q2:可以申請臨時開票權限的稅率具體有哪些呢?
創業無憂:近些年來,增值稅稅率多次下調,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自2018年5月1日起,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2019年4月1日起,原適用16%和10%稅率的,又分別調整為13%、9%。(《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故現階段可以申請臨時開票權限的稅率具體有17%、16%、11%、10%。
Q3:申請臨時開票權限具體有哪一些情形呢?
創業無憂:具體有如下四種情形:
①一般納稅人在稅率調整前開具的發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且已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了紅字發票,現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
②一般納稅人在稅率調整前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且已申報繳納稅款但未開具增值稅發票,現需要補開原適用稅率增值稅發票;
③轉登記納稅人在一般納稅人期間開具的適用原稅率發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且已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了紅字發票,現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
④轉登記納稅人在一般納稅人期間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且已申報繳納稅款但未開具增值稅發票,現需要補開原適用稅率增值稅發票。
納稅人在申請時需對照可選情形和自身情況,選擇具體的開具原因。
Q4:申請臨時開票權限具體的操作路徑是怎樣的呢?
創業無憂:具體的操作路徑為:打開上海市電子稅務局,點擊首頁菜單欄中“我要辦稅”-“發票使用”- “臨時開票權限辦理”。后續根據自身情況填寫信息進行申請即可。
Q5:申請臨時開票權限審核通過后,權限有效期是多久呢?
創業無憂:授權有效時間為24小時,切記原稅率發票需在得到授權24小時內開具完成。
Q6:開具原稅率發票后應該如何進行申報呢?
創業無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5號)第三條,納稅人申報適用16%、10%等原增值稅稅率應稅項目時,按照申報表調整前后的對應關系,分別填寫相關欄次。舉個例子,可以將適用16%和13%稅率的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均填入13%稅率的對應欄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