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2021年6月1日起實施的財產和行為稅合并申報,國家稅務總局“稅務講堂”開講。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副司長劉宜擔任主講,為納稅人解讀新政策的意義和新申報表的填寫方法。
據悉,2019年,稅務總局推行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合并申報,取得了良好成效。在此基礎上,為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提升納稅人辦稅體驗,今年稅務總局決定進一步擴大合并申報范圍,自6月1日實行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環境保護稅、煙葉稅等10個稅種合并申報?!昂喜⑸陥笥腥c好處:一是優化辦稅流程,實現10個稅種申報 ‘統一入口、統一表單、統一流程’,納稅人一次登錄、一填到底,有效避免了多頭找表,辦稅效率將大幅提高。二是減輕辦稅負擔,表單數量減少約三分之二,數據項減少約三分之一,同時新申報表可實現已有數據自動預填,切實減輕納稅人填報負擔。三是提高辦稅質效,利用信息化手段實現稅額自動計算、數據關聯比對、申報異常提示等功能,實現‘一張報表、一次申報、一次繳款、一張憑證’,可有效避免漏報、錯報,還有利于優惠政策及時落實到位。”劉宜說。
針對納稅人普遍關注的怎樣進行合并申報的問題,劉宜進行了詳細解讀。她介紹,稅務總局已經向社會發布了《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和《稅源明細表》。納稅人使用《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進行申報。申報前,需要填報《稅源明細表》維護納稅申報的基本信息,征管系統將根據各稅種《稅源明細表》自動生成《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納稅人審核確認后即可完成申報?!啊抖愒疵骷毐怼肥呛罄m管理的基礎數據來源,也是生成納稅申報表的主要依據,納稅人可以自由選擇維護稅源信息的時間,既可以在申報期之前,也可以在申報期內。”劉宜說。
那么,納稅人應如何維護稅源信息呢?對此,劉宜表示,對于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等穩定稅源,可以“一次填報,長期有效”。對于耕地占用稅、印花稅、資源稅等一次性稅源,納稅人可以在發生納稅義務后立即填寫稅源明細表,也可以在申報時填報所有稅源信息。例如,某企業按月匯總繳納印花稅,分別在8月5日、10日、15日、20日簽訂應稅合同,既可在合同簽訂當天立即填寫印花稅稅源明細表,也可以在9月納稅申報期內,一并填報所有稅源信息。她還提示,當納稅人發現錯填、漏填稅源信息時,可直接修改已填寫的稅源明細表,然后繼續申報或更正申報。
各稅種納稅期限不一致是否能合并申報呢?劉宜給出了肯定回答。首先,按期申報但納稅期限不同的稅種可以合并申報,她舉例說,某企業按季度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按月匯總繳納印花稅,則在7月征期內,該企業可以合并申報2季度城鎮土地使用稅和6月份印花稅。其次,按期申報與按次申報的稅種也可以合并申報,她舉例說,某企業按季度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6月20日收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辦理占用耕地手續的書面通知,則在7月納稅申報期內,該企業可以合并申報2季度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和6月20日的耕地占用稅?!暗枰⒁獾氖?,耕地占用稅的申報應符合稅法30日納稅期限的規定。”劉宜提醒道。
有納稅人對合并申報是否影響房地產交易稅收申報十分關心,劉宜對此作出說明:“目前,納稅人申報房地產交易稅收時,一般使用不動產登記辦稅的綜合申報表一并申報增值稅、所得稅、印花稅、契稅等稅種,具體包括增量房交易申報表、存量房交易申報表和土地交易申報表。財產行為稅合并申報后,這些申報表單仍然可以繼續使用。”
劉宜還表示,合并申報不強制要求一次性申報當期全部稅種,納稅人可以自由選擇一次性或分別申報各稅種,合并申報支持單稅種更正。6月1日后,10稅種原有的申報表將停止使用。
此外,財產行為稅合并申報不影響各稅種完稅證明的開具。納稅人可登錄電子稅務局進行合并申報,也可在辦稅服務廳申報窗口辦理業務,申報納稅后,按照現行規定申請開具完稅證明。
據悉,本期國家稅務總局“稅務講堂”系列課程計劃推出4講,除本次聚焦財產和行為稅合并申報外,近期還將圍繞2021年貨物勞務稅新政、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城鄉居民社保費征繳服務由相關司局負責人進行專題講解。納稅人、繳費人可通過稅務總局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12366納稅服務平臺觀看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