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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對企業有哪些影響?

發布者:民法典 時間:2021-01-06 瀏覽量: 分享:

作為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以1260個條文涵蓋了方方面面,也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市場經濟的基本法”,那么對于企業而言,民法典對其產生了怎樣的影響呢?

問:解讀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對企業有哪些影響?

答:《民法典》的頒布在很多方面對企業都會產生影響,這些影響既體現在企業與勞動者、合伙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方面,也體現在企業借貸方面等等,其中包含對企業有利的影響,也包含對企業不利的影響。

問:《民法典》對企業與勞動者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影響?

答:《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在《民法典》頒布之前,對此進行規定的是《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該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對比可以發現,《民法典》頒布之前勞動者履職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只有雙方勞動合同有特別約定時單位才可以按照約定追償,沒有約定則缺乏維權依據。

而《民法典》實行后,勞動者履職中因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單位造成損失的,單位在對外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直接依法向勞動者追償。對企業來說,可以大大減少企業遭受的損失;對勞動者來說,也督促其在工作中更加謹慎、用心,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履職。

問:解讀一下《民法典》中對企業與合伙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答:《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一條規定:“合伙人不得因執行合伙事務而請求支付報酬,但是合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彼詣趧诱咦鳛楹匣锶藶楹匣锲髽I提供勞動,執行合伙事務,要特別注意在合伙合同中約定清楚是否支付報酬,否則事后不能依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主張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等權益。對于該事項之前的法律未進行規定。

問:舉例說明一下《民法典》對企業借貸有哪些影響?

答:第一點影響就是企業借貸需第三方擔保時,要寫清楚擔保方式。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法》第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emsp;

在日常簽訂合同時,經常存在保證方式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擔保合同,《民法典》頒布后企業需要注意了,默認連帶保證責任修改為了默認一般保證責任,因此企業在今后簽訂擔保協議時需明確約定保證方式。

第二點影響就是保證期間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期限認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擔保法》及《擔保法司法解釋》的規定,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由此可見,在保證合同中,保證期間未約定或約定不明時,保證期間均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企業在簽訂保證合同時,切記不要以為約定不明或不進行約定會使保證期間延長,并不是這樣的,企業需根據實際情況約定明確具體的保證期間,避免因約定不明或未約定導致保證期間縮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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