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金要求
個體工商戶對注冊資金實行申報制,沒有最低限額基本要求:
⑴有經營能力的城鎮待業人員、農村村民以及國家政策允許的其他人員,可以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
⑵申請人必須具備與經營項目相應的資金、經營場地、經營能力及業務技術。
提交申請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經營場所證明;
4、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的有關批準文件;
辦證程序
1.當地工商分局領表填寫;
2.行政中心工商窗口核準名稱;
3.材料齊全后去當地工商分局辦理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