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產業是高新技術產業,同時也是國家信息化建設和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為鼓勵發展軟件產業,國家出臺了軟件企業增值稅即征即退相關優惠政策。最近創業無憂接到納稅人的咨詢,軟件企業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進項稅額無法分攤如何計算退稅金額?今天就跟著創業無憂來了解一下。
作為軟件開發企業,在辦理軟件企業增值稅即征即退時進項稅申請單有區分軟件產品進項稅額和無法分攤項目進項稅額,申報增值稅時將火車票、飛機票等進項放在了一般項目里抵扣報稅,那在申報退稅時該如何計算退稅金額?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規定:四、軟件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稅額的計算 (一)軟件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稅額的計算方法:
即征即退稅額=當期軟件產品增值稅應納稅額-當期軟件產品銷售額×3%
當期軟件產品增值稅應納稅額=當期軟件產品銷項稅額-當期軟件產品可抵扣進項稅額
當期軟件產品銷項稅額=當期軟件產品銷售額×13%
……
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銷售軟件產品的同時銷售其他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對于無法劃分的進項稅額,應按照實際成本或銷售收入比例確定軟件產品應分攤的進項稅額;對專用于軟件產品開發生產設備及工具的進項稅額,不得進行分攤。納稅人應將選定的分攤方式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并自備案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變更。專用于軟件產品開發生產的設備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軟件設計的計算機設備、讀寫打印器具設備、工具軟件、軟件平臺和測試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