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小伙伴們,大家知道嗎?今年12月4日是第八個國家憲法日,本周也是憲法宣傳周。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稅收與憲法也是密不可分,今天就由創業無憂帶著大家一起來尋找憲法中的稅收足跡吧!
稅收法律的制定以憲法為依據,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1.《憲法》第九條:國家保障自然資源的綜合利用,保護珍貴的動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自然資源。
為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完善地方稅體系,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該法于2019年8月26日經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2.《憲法》第二十六條:國家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
為了保護和改善環境,減少污染物排放,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該法于2016年12月25日經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3.《憲法》第十二條: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國家保護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國家和集體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于2020年8月11日經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城市維護建設稅專款專用,用來保證城市的公共事業和公共設施的維護和建設。
4.《憲法》第十三條: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于2020年8月11日經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征收契稅的宗旨是為了保障不動產所有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契稅,政府即承擔保證產權的責任。
稅收優惠的內容在憲法中有體現,各項稅收優惠政策也圍繞著憲法制定
1.《憲法》第八條:國家保護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利和利益,鼓勵、指導和幫助集體經濟的發展。
為助力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稅收從支持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推動涉農產業發展、激發貧困地區創業就業活力、推動普惠金融發展、促進“老少邊窮”地區加快發展、鼓勵社會力量加大扶貧捐贈六個方面,國家稅務總局制定并實施了110項推動脫貧攻堅的優惠政策。
2.《憲法》第十一條: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并對非公有制經濟依法實行監督和管理。
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國家稅務總局聯合財政部制發《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等政策文件,推出一系列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措施,持續開展減稅降費。
3.《憲法》第四十七條:國家對于從事教育、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和其他文化事業的公民的有利于人民的創造性工作,給予鼓勵和幫助。
截至2021年6月,我國針對創新創業的主要環節和關鍵領域陸續推出了“符合條件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等102項稅費優惠政策措施,覆蓋從初創期到成長期再到成熟期的整個生命周期。
4.《憲法》第四十五條:國家和社會保障殘疾軍人的生活,撫恤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勞動、生活和教育。
為幫助殘疾人、退役軍人等重點群體創業就業,國家稅務總局聯合財政部制發《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通知》等一系列優惠政策,從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方面進行了稅收減免。
除此之外,公民納稅的義務在憲法中也有明確的規定,《憲法》第五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據此,不同的稅收法律對對應的納稅人、征稅對象、稅率等情況進行了詳細規定。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從自身做起,學習憲法、尊崇憲法,依法納稅、誠信納稅,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