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登錄電子稅務局時跳出了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提示,這是怎么回事呢?
完全不用擔心。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于2021年11月1日起開始實施。因此,我們采集、使用個人信息前,需要與您簽訂《個人信息保護告知同意書》。首次采集人臉信息前,還應單獨取得您的同意,簽訂《人臉識別服務協議》。
下面創業無憂就相關熱點問題給大家解答一下。
Q1:我以前做過實名信息采集和人臉識別,還要再做一次嗎?
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出臺,明確了實名信息采集范圍,我們的相關服務也將圍繞此法案再一次升級!所以還麻煩您對實名采集信息和人臉信息授權稅務機關使用,感謝您的理解和支持!
Q2:怎么簽訂這些內容呢?
您在登錄電子稅務局時,系統會自行判斷您是否已簽訂《個人信息保護告知同意書》。若沒有則會彈出提示框,閱讀后點擊同意即可。
登錄環節需要使用人臉信息的,還應當簽訂《人臉識別服務協議》,閱讀后點擊同意即可。
您也可以在辦稅服務廳使用自助設備或窗口辦理風險實名事項時簽訂《個人信息保護及人臉識別告知同意書》。
Q3:我是多家企業的辦稅員,我要簽訂多次協議嗎?
不需要?!吨腥A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是針對個人信息的保護,個人線上或線下一次簽訂《個人信息保護告知同意書》《人臉識別服務協議》后,后續無需重復簽訂。
Q4:我可以不同意簽訂這些協議嗎?
可以。如果您不同意《個人信息保護告知同意書》,我們將不能處理您的姓名、手機號等個人信息,您將無法注冊/登錄電子稅務局。如果您不同意《人臉識別服務協議》我們將不得處理您的人臉信息,您無法在電子稅務局或自助設備上辦理風險實名事項,但您仍可持有效身份證件前往辦稅服務場所辦理相關業務。
Q5:我已經簽訂了這些協議,是否可以撤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十五條:基于個人同意處理個人信息的,個人有權撤回其同意。
您可至辦稅服務窗口辦理撤銷同意業務。辦稅人員申請撤回同意的,稅務機關將提供紙質《<個人信息保護及人臉識別知情同意書>撤回申請書》供您簽訂,并明確告知辦稅人員撤回后將注銷其電子稅務局賬號、辦稅人員無法登陸線上渠道辦理涉稅(費)業務等后果(只能辦理公眾查詢類等免登錄業務)。取得個人簽名同意后方可在上海實名辦稅系統或電子稅務局稅務端【《個人信息及人臉識別知情同意書》管理】功能模塊錄入信息。用戶撤回同意后,電子稅務局賬號將轉為注銷狀態,允許辦稅人員可持有效身份證件到辦稅服務場所辦理相關稅費業務。納稅人繳費人以后登錄電子稅務局時系統將再次提示其簽署《個人信息保護告知同意書》后方可辦理相關涉稅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