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發票協查工作的效率,進一步完善便民服務措施,減少納稅人往來稅務機關提交資料的不便,電子稅務局于近日正式啟用“協查智能處理”模塊,供納稅人遠程操作,就稅收違法案件發票協查開展自查自糾。
關于“協查智能處理”模塊上線試點運行的提示
尊敬的納稅人:
為提高發票協查工作的效率,進一步完善便民服務措施,減少納稅人往來稅務機關提交資料的不便,我局在電子稅務局納稅人端設計開發了“協查智能處理”模塊,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涉及范圍
根據稅收違法案件發票協查分級分類標準,由征管分局負責核實的協查事項使用該模塊。
其中,2021年9月27日起在浦東、靜安、普陀、長寧、奉賢區稅務局試點運行。
2021年10月8日起,在全市范圍內推廣運行。
(二)功能簡介
1.任務自動推送。涉及發票協查的相關納稅人將在電子稅務局首頁“提示提醒”中,收到“協查發票清單”事項。
2.企業開展自查。納稅人根據系統提示開展自查,自行核實業務真實性,并按要求上傳證據資料。
3.企業自行糾正。若自查認為發票不符合稅法規定的,經稅務機關確認后,企業自行補繳相關稅款。
4.嚴格事后監管。稅務機關將根據自查情況,決定后續是否入戶檢查或進一步核實。
(三)注意事項
1.請及時關注電子稅務局待辦事項,及時查看發票協查相關任務,并按要求認真核實并上傳相關信息。
2.試點期間如有疑問,可撥打“協查發票清單”頁面上的聯系方式尋求幫助。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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