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老年人笑容更多、獲得感更強,這是全社會努力的目標。今年3月20日《上海養老服務條例》開始施行,該條例旨在規范養老服務工作和健全養老服務體系,滿足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及促進養老服務發展。
那么,在稅務方面有何相關政策呢?稅務方面對企業和個人有哪些影響?今天來和創業無憂一起學習一下跟養老有關的稅收政策文件吧!
企業篇
一、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養老機構免征增值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0號)規定,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免征增值稅。
養老機構,是指依照民政部《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民政部令第48號)設立并依法辦理登記的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務的各類養老機構,也包括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依法辦理登記,并向民政部門備案的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務的各類養老機構;養老服務,是指上述養老機構按照民政部《養老機構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49號)的規定,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文化娛樂等服務。
二、根據《關于養老、托育、家政等社區家庭服務業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號)規定,為社區提供養老服務的機構,提供社區養老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提供社區養老服務取得的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
為社區提供養老服務的機構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區養老服務的,免征契稅。
為社區提供養老服務的機構自有或其通過承租、無償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區養老服務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用于提供社區養老服務的房產、土地,免征不動產登記費、耕地開墾費、土地復墾費、土地閑置費;用于提供社區養老服務的建設項目,免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確因地質條件等原因無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
注:為社區提供養老服務的機構,是指在社區依托固定場所設施,采取全托、日托、上門等方式,為社區居民提供養老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社區養老服務是指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助餐助行、緊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務。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八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自然資源部 農業農村部 生態環境部關于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實施辦法〉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81號)規定,軍事設施、學校、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醫療機構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稅。
免稅的社會福利機構,具體范圍限于依法登記的養老服務機構、殘疾人服務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救助管理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內,專門為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提供養護、康復、托管等服務的場所。
四、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老年服務機構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97號)規定,老年服務機構暫免征收自用房產、土地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老年服務機構,是指專門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護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務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機構,主要包括:老年社會福利院、敬老院(養老院)、老年服務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護理院、康復中心、托老所)等。
個人篇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基本養老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
二、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規定,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于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