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支持穩就業、保就業,減輕當年新入職人員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階段的稅負,國家稅務總局最新出臺了相關政策,完善調整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
這個好消息也是很多納稅人關注的熱點,現在創業無憂就為大家梳理了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的相關熱點,一起來看看吧。
01、年度中間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如何計算?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調整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一、對一個納稅年度內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月份數計算累計減除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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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公告所稱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是指自納稅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職時,未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或者未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過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居民個人。
本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02、正在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學生因實習取得勞務報酬所得,如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調整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二、正在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學生因實習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2018年第61號)規定的累計預扣法計算并預扣預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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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03、對選擇由扣繳義務人申報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若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生變化,應如何處理?
答:若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是由納稅人自行在遠程端采集的,納稅人可先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自行更新,再通知扣繳義務人在扣繳客戶端中點擊【下載更新】,下載最新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若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是由扣繳義務人在扣繳客戶端采集的,可采用以下兩種方法修改
方法一:納稅人可填寫《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提交給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在扣繳客戶端中點擊【修改】按鈕更新信息;
方法二:由納稅人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自行新增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再通知扣繳義務人在扣繳客戶端中點擊【下載更新】,下載最新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