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優先權”是指商標注冊申請人對其商標注冊在申請日期上享有的優先權。也就意味享有“優先權”的人可以在商標注冊過程進行插隊。也就是為什么比你注冊晚的人反而比你先拿到商標注冊資格證。
當然,商標注冊優先權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的,需要滿足如下條件才可以享受商標注冊的優先權。
1、首次在國外提出商標注冊申請
第一次在國外提出商標注冊申請,或者所注冊商標在國際展覽會展出的商品上第一次使用??梢韵碛袃炏葯噘Y格。但多次在國外申請或者多次在國際展覽會展出的商品中出現是不可以的。
2、優先權的“保質期”為6個月
第一次在外國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之后的6個月內,或所注冊商標在國際展覽會展出的商品上第一次展出之后的6個月內,在國內進行商標注冊時可以享受優先權。超出六個月,則不可以享受優先權。
3、商標樣貌不可以發生改變
注冊的商標必須和在國外申請注冊的商標,或國際展覽會上展出過的商標在商標文字、圖樣等外觀、商標注冊的類別上一模一樣,方可享受優先權
4、優先權的限制
國家限制:第一次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國家,要么與我國簽訂了涉及優先權的協議,要么與我國參加了有優先權條款的國際條約,要么直接跟我國相互承認優先權。
展會限制:國際展覽會必須是我國政府主辦或所承認的。
5、自主申請
優先權不是自動產生!要想獲得商標注冊優先權,須在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同時提出書面聲明,并且在3個月之內提交所需證明文件,方可獲得商標注冊優先權。
除了具有優先權資格的商標外,其他的商標注冊都遵循“申請在先原則”,即先到先得,各位申請人在商標申請時切莫輕信“加急”操作,該申請時就不要拖延,以免被他人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