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發明專利是《專利法》保護的專利的三種類型之一,其法律狀態最為穩定且技術價值最高。發明是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成果,通過專利把發明的商品屬性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使之成為不得無償占有的財產,從而保護發明者的利益。
2019年1月10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的數據顯示,2018年,我國發明專利申請量為154.2萬件,共授權發明專利43.2萬件。
多數國家的專利法沒有給發明下定義,至于學者對發明的定義則是眾說紛紜。了解和分析各國專利法對發明的規定,可以認為,發明是發明人運用自然規律而提出解決某一特定問題的技術方案。所以中國專利法實施細則中指出“專利法所稱的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多數國家的專利法沒有給發明下定義,至于學者對發明的定義則是眾說紛紜。了解和分析各國專利法對發明的規定,可以認為,發明是發明人運用自然規律而提出解決某一特定問題的技術方案。所以中國專利法實施細則中指出“專利法所稱的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