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注冊公司時,需要確定一名企業法人。
這個企業法人究竟是什么?
可以隨便選一個人做法人嗎?
是不是持股最多的股東一定要擔任公司法人?
在這里,創業無憂的小優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以供參考。
要搞清楚注冊公司如何選法人,首先我們要知道什么是法人。所謂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這種組織既可以是人的結合團體,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組織的財產。從根本上講,法人與其他組織一樣,是自然人實現自身特定目標的手段,它們是法律技術的產物,它的存在從根本上減輕了自然人在社會交往中的負擔。說白了,法人就是企業的法定負責人,既享有企業的法律權利,又擔有企業的法律責任,
其實公司注冊的法定代表人并不是一個具體的職務,而是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在公司持股最多的股東和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沒有直接關系。
注冊公司法人可由公司的執行董事或董事長或總經理兼任,但公司的監事不能兼任法定代表人。另外,不是公司股東一樣可以擔任法定代表人。
另外,法律規定,并不是任何情況下公司違法法定代表人都會承擔責任,負有個人責任的法定代表人才需承擔責任。
若法定代表人對公司違法而被吊銷營業執照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的或者對公司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企業被吊銷或破產清算起三年內不得再次擔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過,如果公司因不按時記賬報稅或者不按時年報造成企業被列入工商稅務的黑名單的,注冊深圳公司對應的法定代表人信用受限,乘坐交通工具等也受影響。
通過以上小優的介紹,相信大家都知道了注冊公司法人應該如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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