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的9點主意事項
發布者:發票 時間:2019-03-22 瀏覽量: 分享:
1.企業經營地址和注冊地址不一致,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應按照稅務登記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上的地址開具。
2.增值稅專用發票寫的是“開戶行及賬號”,所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應填寫企業基本開戶行及賬號。
3.銷售方開具發票時,應如實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相符的發票,購買方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也就是說賣啥開啥,不得變更,比如提供的是住宿費,開具“旅游服務”的發票。
4.嚴格按照《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與編碼》開具發票,采用新系統開具的發票不能”辦公用品”、“材料一批”、“禮品”出現這樣的籠統開具行為,比如《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與編碼》中有一個明細類別是“紙制文具及辦公用品”,因此,發票摘要寫“紙制文具及辦公用品”是符合規范的,但是只寫“辦公用品”是不符合規范的。
5.發票上的單價數量,按相關稅法規定發票信息需要依次據實填寫,銷售貨物,需要將單價、數量、金額體現在發票上;如果屬于服務勞務,確實沒有單位數量的可以不體現。
6.由于開票時有限額,銷售貨物不能一次性全開,分開開具發票時,會出現數量是小數,比如“0.4臺”,只要分開開具的發票數量總額是與實際銷售數量相符即可。
7.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票人的填寫,稅務上沒有要求,但建議最好如實填寫開票人員姓名,特別是收到一些相對企業來說大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票人最好不要是“管理員”,順便提醒一下取得一些新成立商貿企業(查當地工商局網站就知道是不是新成立的)開具的大額增值稅專用發票,且開票人是“管理員”,要特別提高警惕。
8.增值稅發票“開票人”和“復核”能否是同一個人,稅務上沒有要求,但是從內控管理的角度,“開票人”和“復核”應該不是同一個人,特別是收到一些相對企業來說大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票人”和“復核”最好不要是同一個人。
9.成品油專用發票在發票的左上角有“成品油”三個字。
以上僅供參考,如當地稅務部門有不同管理要求,按照其要求執行!但是光靠一張發票并不足以支撐業務的真實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