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繳納義務人主要是下面兩類,除此之外都不用繳納。
財稅〔2016〕25號規定的提供廣告服務的廣告媒介單位和戶外廣告經營單位。
財稅〔2016〕60號規定的提供娛樂服務的單位和個人。
注意:廣告服務業的征繳范圍不包括個人,而娛樂服務業包括。
廣告服務:
是指利用圖書、報紙、雜志、廣播、電視、電影、幻燈、路牌、招貼、櫥窗、霓虹燈、燈箱、互聯網等各種形式為客戶的商品、經營服務項目、文體節目或者通告、聲明等委托事項進行宣傳和提供相關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廣告代理和廣告的發布、播映、宣傳、展示等。
娛樂服務:
是指為娛樂活動同時提供場所和服務的業務。具體包括:歌廳、舞廳、夜總會、酒吧、臺球、高爾夫球、保齡球、游藝(包括射擊、狩獵、跑馬、游戲機、蹦極、卡丁車、熱氣球、動力傘、射箭、飛鏢)。
計算方法 :文化事業費應繳費額=計費銷售額(含增值稅的價)×3% (費率是3%)
廣告服務公司可以差額征收增值稅,所以文化事業建設費的計稅依據也就小了!但娛樂服務不適用差額征收!
賬務處理:
1、直接繳納的:
借:管理費用--文化事業建設費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2、先計提后繳納的
借:管理費用--文化事業建設費
貸:應交稅費---文化事業建設費
借:應交稅費---文化事業建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