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代購持證經營
發布者:微商代購 時間:2018-12-28 瀏覽量: 分享:
2019年1月1日起,
會有哪些法律、新規開始施行呢?
我們的生活又會發生哪些變化呢?
新個稅法實施引關注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
根據新修訂的個稅法,起征點調整至每月5000元,月收入5000元以下的納稅人將不再需要繳納個稅。除此之外,納稅人還可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
首部電商法最高罰款200萬元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將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中國電商領域首部綜合性法律,法律涉及電子商務經營主體、經營行為、合同、快遞物流、電子支付等方面。
新法明確了利用微信朋友圈、網絡直播等方式從事商品、服務經營活動的自然人也是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個人代購、微商也須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取得相關行政許可,依法納稅。根據《電商法》,今后電子商務經營者會受到嚴格監管,一旦違規將面臨最高200萬元罰款。
獨生子女補助標準提高
國務院辦公室印發的《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
《方案》提出,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明確為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支出責任。中央制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人均經費國家基礎標準,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逐步提高。
《方案》還提出,中央制定計劃生育扶助保障補助國家基礎標準,獨生子女補助標準提高,這也意味著此前實施的“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金”“計劃生育特別扶助金”將統一于國家基本標準,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不斷增高,補貼形式由中央安排。
支付寶、微信消費達5萬以上或受監控
央行發布了《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大額交易報告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生效,包括微信支付、支付寶等在內的非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都要執行。
新規規定使用支付寶和微信這兩個APP進行轉賬,超過5萬元人民幣的,必須上交具體細節給央行監管部門進行審核。
這個通知施行后意味著,個人賬戶的大額交易及流水異常將接受央行監控管理;這之中,不僅僅包括銀行賬戶收支情況、網絡銀行收支記錄,還將包括支付寶、微信支付等非銀支付機構的記錄。今后,我們個人使用支付寶或者微信購物消費達到5萬塊錢以上、轉賬金額達到20萬以上,就有可能被列入大額可疑交易進行監控。
電子證照有了新標準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國家電子文件管理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國家密碼管理局)發布的《電子證照總體技術架構》《電子證照目錄信息規范》《電子證照元數據規范》《電子證照標識規范》《電子證照文件技術要求》《電子證照共享服務接口規范》等六項國家標準,自2019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此次發布的電子證照系列標準規定了電子證照應用的總體技術框架、統一的證照分類規則和證照基礎信息,有助于推動實現全國的“一網通辦”,讓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和服務更順暢,讓百姓切實感受到辦事的方便與快捷。
社保將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
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則,合理確定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到稅務部門的范圍,整合納稅服務和稅收征管等方面業務,優化完善稅收和繳費管理信息系統,更好地便利納稅人和繳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