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四大板塊:銀行、保險、證券、信托。
其他的金融號包括:基金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財務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
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公司),是指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在中國境內設立,從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的企業法人。公司董事會是基金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從狹義來說,基金公司僅指經證監會批準的、可以從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募基金公司);從廣義來說,基金公司分公募基金公司和私募基金公司。公募基金公司的經營業務以及人員活動受證監會監管,其從業人員屬于基金業從業人員;私募基金公司不受監管(新基金法可能會將私募基金納入證監會監管)。從組織形式上說,基金公司分為公司制基金公司和有限合伙制基金公司。實踐來看,公募基金公司全部為公司制基金公司,私募基金公司既采用公司制的,也有采用有限合伙制的。
金融租賃公司(Financial leasing companies)是指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以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為主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詳見《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
資產管理公司、信托公司(asset management),通常是指一種“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信托業務。從這個意義上看,凡是主要從事此類業務的機構或組織都可以稱為資產管理公司(asset management companies)。
另外,一般還有個誤區:證券公司還有很大一塊業務是投行業務(如并購重組、IPO),自營業務、財務顧問等。
保險公司也有資產管理職能,將保險資金用于各種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