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基金管理公司,一般要經過以下步驟:
1.填寫《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書》,同時準備材料;
2.遞交《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書》及其相關材料,等待名稱核準結果;
3.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同時領取《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企業秘書(聯系人)登記表》、《指定(委托)書》等有關表格;
4.經營范圍及前置許可的,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到經工商局確認的入資銀行開立入資專戶;辦理入資手續并到法定驗資機構辦理驗資手續;
5.遞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領取《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6.領取《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后,按照《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確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費并領取營業執照。
申請注冊基金管理公司應提交文件、證件:
1.《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內含《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單位投資者(單位股東、發起人)名錄》、《自然人股東(發起人)、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合伙人名錄》、投資者注冊資本(注冊資金、出資額)繳付情況)、《法人代表人登記表》、《董事會成員、經理、監事任職證明》、《企業住所證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請全體股東親筆簽字;法人股東要加該法人單位公章);
3.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4.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5.《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及《預核準名稱投資人名錄》;
6.股東資格證明;
7.《指定(委托)書》
8.《企業秘書(聯系人)登記表》;
9.經營范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應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